太和工商所快速为农维权保夏种
本网讯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你们一天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太感谢你们了”,梁子湖区太和镇子坛村的几位村民对太和工商所“斯斯维权室”调解人员连连称赞。
5月2日上午,太和所接到太和镇子坛村明女士投诉,称其及同村共7户村民于4月12日在太和镇某农资店购买的谷种不能正常发芽,明女士等人要求该店赔偿损失,商家辩称是由于村民浸种失误导致谷种未能发芽,双方就此僵持不下,明女士遂代表全体农户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该所立即安排“斯斯维权室”工作人员前往被诉农资店核实情况。经查实,该店销售的上述谷种已经卖完,没有库存或样品,调解人员建议农户可以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对所购谷种进行质检,但是农户表示所购谷种全部都浸泡过了,且顾虑检测时间较长,可能会耽误中季稻育秧,因此再次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以弥补损失。为维护农户权益,不耽误农户播种,5月2日下午,该所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斯斯维权室”接受调解,调解人员在对购买谷种未发芽户数、斤数等进行核实后,向被投诉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从不误农时、降低损失等方面劝导其自觉履行经营义务,指出商家有向购种农户说明播种方法、注意事项等义务。被投诉人也承认没有说清楚育苗注意事项,表示愿意承担农户大部分损失。
最终,被投诉人同意补偿7户农户购种费用840元,投诉农户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被投诉人也表示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会如实告知所出售商品的成份、性能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