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秭归县开展立法调研
本网讯(记者 何宝明)4月14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夏志斌一行来秭归县开展《湖北省实施办法》立法前期调研。
据了解,秭归县近两年来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了法治化引领、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健全县、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法治考核评价体系。并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保障措施。升级工作阵地,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先后通过培训、集中学习、编印资料汇编等,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形成,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四是严格各环节、信息化等日常监管,强化惩戒措施,开展人性化执法等,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五是推进社会帮扶。把社区矫正对象作为基层治理五类特殊人群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重塑形象,顺利融入社会。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情况,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中心矫正对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现场抽查了部分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分别听取了公、检、法、司等单位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秭归县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了规范的工作格局,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同时提供了很多有价值、有深度的司法和立法建议。
(来源:三峡秭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