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加强监督端正司法作风显成效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法院不断深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整体办案质量,切实将为民司法落到了实处。
格尔木市法院广辟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材接受监督。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征求人大、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涉及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措施以及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接待当事人或来访群众,当面征求其对我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法院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的重点,及时加以整改,从而有效解决了少数干警工作积极积极性不高,司法为民便民措施不到位、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作风纪律不够严谨等突出问题。
继续抓好“五个严禁”的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并在院大门口设立举报箱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戒勉谈话制度,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尤其加强了对办案一线干警的监督,坚决杜绝接受吃请,办人情案、关系案、油水案等现象;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实行首访责任制,善待来访的每一位来访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现象根本扭转。 (作者:李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