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年度医疗救助再出新招a69d9d3c3a6d43c8931e4138eb6ede
本着将救助金用到最需要救助患者身上的精神,日前,太仓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太仓市社会医疗救助2012年度救助办法》,对患重大疾病参保人员进行了第三次补偿。春节前,医疗保险年度救助款已全部发放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年度救助的重点放在享受了“大病再保险”后自负费用仍然很高的人群。新办法对享受“大病再保险”合规费用后个人自负部分,根据不同人群的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设置不同的补偿起付线,分类实施年度救助。城乡居民、职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已享受再保险补偿的,补偿后自负的合规费用分别超过1万元、2万元、4万元的,超过部分给予20-80%的年度救助。分段结算,不设上限。
以一位脑部手术患者为例,其医疗费用累计32.8万元,基本医保实际结报21万元,实际结报率为***%,按照大病再保险的分段补偿标准,自付部分中的合规费用也可获得75%的补偿,实际结报率提高到88%。经过两次结报之后自付的3万余元仍能享受分段结算的年度医疗救助8千多元,最后的实际结报率达90%。
2012年度共有1320人享受了此项救助,最低得到610元的救助,最高得到16930元的救助,平均获得了2100元的救助。获得救助1万元以上的7人中,6人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老人和儿童。分层次对患重大疾病参保人员进行第三次补偿,把救助款用于合规费用最高的弱势群体的做法,体现了医保待遇向特困人员、重点优抚人员倾斜的原则,从而进一步减轻了普通百姓的就医负担,深受太仓百姓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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