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行权助转型从严履职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二〇一八年工作综述之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的奋斗中来谋划和推进,在大局中定位,在大事中担当,依法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作用,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良法促善治 护航改革发展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及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凝心聚力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阳泉。常委会健全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协商、征询意见和联系点制度,着力发挥政府部门在法规起草中的重要作用、立法咨询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市委“五城联创”和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城市绿化两个条例的修改完善、报批出台工作,并于2018年6月21日举行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暨《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仪式。两部条例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启动3部地方立法的工作,其中《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阳泉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两个法规渐次进入报批阶段。修订完善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对涉法议案提出、审查、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根据关于制定《阳泉市娘子关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议案,以及涉及立法事项的6件议事原案,组织开展立法调研,为启动新的立法项目,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寓支持于监督 增强工作实效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履职行权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督机制,拓展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市委重大改革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程安排落实落细,奏响了新时代人大监督的最强音。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量。依法审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完成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实现了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实时监督;强化对财政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全面实施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专项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落实国发〔2017〕42号文件情况的报告,开展对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创优人才发展环境等工作的调研和监督,推动政府用好政策红利,锐意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
加强生态环境工作监督,推进城乡建设高颜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的意见》,提出推进环保问题整改落实七条措施,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意见》要求,首次启动环保专项督查,组织环保执法大检查,开展“环保行”活动,调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坚持集中检查、分组暗访、***督办相结合,宣传先进、曝光问题两手抓,打出监督“组合拳”,助力“铁腕治污”常态化,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民生及社会事业监督,提升人民生活高品质。开展对乡村振兴、林业生态、农村土地改革、普通高中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海绵城市和停车场建设等情况的调研和监督;实施对阳大铁路建设情况的专题询问,对询问意见的整改落实进行满意度测评,助力办好民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监督,释放公平正义高能量。听取审议市政府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报告、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报告,开展对土地承包法、专利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执法检查,依法审查市政府《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6件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接待办理来信来访194件278人次,推动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做决议助任免 发挥职能作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决定地方重大事项制度》,依法审查“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作出批准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依法审查财政决算和地方债务安排,分别作出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批准2018年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阳大铁路建设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将阳大铁路项目资金缺口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助推阳大铁路早日建成运营。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效形式,认真落实《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的意见》,修订完善《阳泉市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严把任前审查、法律考试、任职提请、供职承诺、审议发言、票决任免和向宪法宣誓等7个关口,严格被任命干部提交履职报告制度,任免程序更规范,任后监督更强化。(韩骏升 郝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