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鸿博纸业制品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鸿博纸业制品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鸿博纸业制品厂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鸿博纸业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铁炉庄村口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鸿博纸业制品厂变更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工业大道铁炉庄村口,年产纸管800t,PVC烫金革65t。本项目主要变更生产设备数量,产能、原辅材料及工艺等情况均无变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烫金机复合、离膜、卷纸分条、卷管、切断、烘干、包装等。总投资35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3.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在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烫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产生量较少,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分切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指定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废纸管及不合格废纱管纸等废边角料、废烫金纸薄膜,出售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 |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