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佛山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升30
高明5663人本月可领临时价格补贴 |
记者姚雪培报道:7月份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升3.0%,根据规定,高明区5663位低收入居民本月可领取20元/人的临时价格补贴,这将是今年第四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去年5月,佛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以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参考数据,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即启动联动机制。补贴对象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等低收入人群。 根据《通知》,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涨幅度达到3%~5%(不含5%)时每人每月补助20元;5%~8%(不含8%)时每人每月补助30元;8%~11%(不含11%)时每人每月补助40元;11%~15%(含15%)时每人每月补助50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涨幅度超过15%时,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方法。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8月14日提供的《2013年7月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情况》,7月份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升3.0%,根据规定,低收入人群每人可获20元的临时价格补助。 据了解,该补助今年不是首次发放,今年2、4、6三个月物价上涨,也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截至8月份,高明区共为5684名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助资金共45.2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