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中心小学用电增容工程招标公告
沥建2019011
1.招标条件
大沥镇中心小学用电增容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南发改资沥字[201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沥镇中心小学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沥镇中心小学用电增容工程,内容包括管沟及基础部分、电气安装部分和电房土建装饰工程。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项目需在2019年8月25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包括管沟及基础部分、电气安装部分和电房土建装饰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人民币1860763.27 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30509.8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③条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2019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需提供佛供电生部传【2019】23号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部传【2019】23号文件(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2日(北京时间)。
5.2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实行不记名网上方式,由投标人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自行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3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4610.19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包括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须出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指法定代表人)到场,特定人员需手持《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2),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无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网页打印件或终端机打印件除外)等原件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施工合同签订时,需同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法律服务所进行见证,施工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广东省琛联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教育路20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人:叶工 |
联系电话:0757-85570548 | 联系电话:0757-83921403 |
传真号码:0757-83105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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