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东平路东侧地块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东平路东侧地块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5日至7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东平路东侧地块二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东平路东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项目建设的地点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东平路东侧地块二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总用地面积81467.92m2,总建筑面积约322369.26m2(含地下室),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44403.76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77965.5m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后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的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范围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较严者,排入佛山水道(汾江河)。废气:废气主要来自居民油烟及燃料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恶臭气体等。①居民油烟及燃料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住宅楼的内置专用烟道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②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排风井排放,由项目地块特点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地下停车库排风口约设置18个,排风口位于建筑物侧面,采用侧向排风,排风口高度约2.5米。③备用发电机废气采用抽风机将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④本项目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袋装,由于垃圾收集房设置位置合理,临时堆放量小,清运及时。设备机械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经营场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等。采取各项隔声降噪措施防治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建成后固废主要为居民、商业、公建配套设施人员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别由居民、商铺自行打包后,送到垃圾收集房,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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