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拟对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等行为动真格
预计12月对不文明行为开罚 |
昨日,在沧江路与文昌路交界路口,有市民闯红灯过马路,这样的行为以后将会被罚款。 记者唐继宜摄影报道:市容监督员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已一个半月,市容环境有所好转,但不文明行为仍然不少。昨日,高明区城管委透露,该区正在招聘执法人员,计划下月对几类不文明行为实施处罚。 今年8月13日,佛山市政府发布通告,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涂画、乱穿行等行为,将被处以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单位乱倒垃圾,则将被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的罚款,试图以处罚增强城市管理约束力。 此后,高明区城管委表示,将招聘一批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协助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上述不文明行为加以处罚。9月17日,高明首批市容监督员正式上岗。不过,一个半月的执勤始终以劝导为主,并未实施处罚。 虽然监督员的劝导为市容环境带来了局部改变,但由于没有强制约束力,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市容监督员周保明向记者表示,“闯红灯、乱丢乱倒的行人、商铺少了,但还是有部分市民不配合监督员劝导,我行我素。”他建议,应该将劝导与处罚结合起来,对那些恶意损坏市容、不守规则且屡教不改的市民予以处罚。 实际上,对不文明行为开罚,高明区已在筹备中。高明区城管委透露,该区正在招聘75名工作人员,计划从中抽调一批人员参与街头执法。目前招聘程序已基本完成,下周将进行执法培训。 由于没有执法权限,而且监督的职责范围有限,市容监督员的劝导常不被市民重视,致使效果打折扣。而执法人员到位后,市容监督员将协助执法,一旦发现不文明行为,可就近向周边执法人员反映,从而落实处罚。 高明区城管委表示,由于执法人员需取得执法证,且在如何取证、如何处罚等细节问题上还需明确,因此,要真正落实处罚,尚需时间,“若各个环节进展顺利,预计12月份可以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