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地址: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528室)。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称《信息公开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与网民建立互信、互动、互补和谐关系,进一步优化区政府与市民的对话交流通道,强化区有关部门的办事流程,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促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6年度我局通过“坪山政府在线”公布信息共374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信息泄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一。在2016年的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一是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网站内不可用的内容未及时主动更新;
2、问题工单仍然存在,发稿时稍不认真,就容易产生问题工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把关审核的专业能力,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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