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食药监局四抓四提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12年以来,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抓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四个一流”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把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以“作风提升年”为抓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
一是抓素质,提高监管本领。以“三个讲”为载体,探索建立“全员授课”制度,即“每周一学领导讲、每月一课干部讲、年终一会集体讲”的继续教育学习工程。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 活动,激发干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促使机关同志得到多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队伍战斗力。
二是抓制度,提高整体功能。始终坚持以制度规范、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为着力点,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教育人。先后制定完善了车辆管理、财务支出、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10多项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时时有规可依。在行政权力运行上,建立了日常监管和行政案件审理全程监控模式,明确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四个必须”,即:进入企业检查必须2个执法人员以上,执法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执法人员及管理相对人必须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合议决定。
三是抓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局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六比”活动;制定完善了机关作风考核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开展群众接待“一杯水、一个微笑、一个办事告知、一个范本服务”四个一活动,规范行政审批、执法、办事的行政行为。
四是抓廉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每个科室、每名干部找准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建立了5条廉政文化长廊,营造“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明确了发生党风廉政、行风作风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同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