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办关于印发2018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应急办字〔2018〕21号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各区(新区)应急办、应急指挥中心:
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办汇总制定了2018年全市应急演练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扎实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应急演练,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检验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途径。应急演练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请各单位和各区(新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应急演练方案,安排领导同志参与应急演练,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应急演练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广泛组织演练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大力组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实施双盲演练,进一步贴近实战,增强演练效果。
要认真做好演练方案制定工作,做好演练情景构建,落实组织指挥体系,安排应急救援队伍参演,重点检验应急指挥是否得当、应急响应是否快速、应急处置是否高效、应急机制是否顺畅。在演练组织过程中,要广泛动员市民、企业员工参与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认真总结评估,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在组织演练时要邀请应急专家现场观摩,做好演练总结、评估工作,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有关演练评估指南,我办将于近期另行印发。
演练结束后,请于5日内将演练情况书面报送市应急办备案(包括图片、文字材料),并分别于7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半年、2019年1月10日前汇总上报全年情况。
特此通知。
***:2018年全市应急演练计划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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