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六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
11月4日,区长贺海涛主持召开区政府六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事关民计民生的教育和医疗两个相关议题:《罗湖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
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均制订了相应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我区结合实际制定《罗湖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今后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一定发展,形成了以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辖区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要形式的就读体系,但目前仍无特殊教育学校、未配备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根据该《计划》,我区将按照“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应建有1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积极筹办罗湖区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一所涵盖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劳动技能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我区还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等措施,实现到 2016年,全区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全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
会议审议的《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旨在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医疗人才,加快提升我区医疗技术水平,把罗湖建设成现代医疗服务业比较发达的区域医疗中心。该《细则》将高层次医疗人才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在住房安居、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分别给予与类别相应的优待政策。会议指出,围绕推进公共医疗资源建设,制定一个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以及综合保障的细则非常有必要,也是解决公共医疗人才资源不足问题的重要保障。会议要求,认定人才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一定要立足罗湖实际,一方面保基本保底线,保证公共医疗的需求,另外一方面要满足推进特色专科、高端学科建设的需要。认定的专家必须要有实践、实操能力,不能脱离我区公共医疗的需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