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批准新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单位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394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及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受理申请审批工作流程,我局已委托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对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资质新设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和实地核查,我局拟批准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资质。现按有关规定对拟批准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
公示机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002号
邮 编:519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6-3268959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