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建〔2020〕17号
市公路局:
报来《珠海市公路局关于申请审批珠海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路函〔2019〕7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本项目已纳入2019年政府投资前期计划和项目储备库预备项目,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项目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项目编号: 2019-440402-48-01-05430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珠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联系的需要;是促进珠海经济发展,加强城市东西组团间联系、打破交通瓶颈的需要;是完善珠海市干线路网布局,改善城市东西部快速通道沟通的交通条件,缓解现状珠海大桥交通压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珠海大桥西(灯笼公路东侧),与现状珠海大道主线接顺,向南转向下穿珠海大道新建辅道后转入珠海大桥南侧,以盾构段进入磨刀门水道江中段,继续向东下穿堤岸,以矿山法形式下穿挂锭角山体后,向北转向接入珠海大道主线,终点位于珠海大桥东。主线全长约5.0公里,其中隧道长度约4.48公里(含盾构段长度约2.93公里,矿山法隧道长约0.395公里,暗埋段约0.655公里,敞开段约0.5公里),接线道路主线长约0.52公里。主线隧道为双管单层盾构,双向六车道。辅道设置在珠海大桥东、西两岸沿主线两侧,并分别在辅道外侧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辅道全长约1.71公里。
建设内容:主线工程包括隧道主体结构、建筑装饰、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机电系统及附属工程等;辅道工程包括道路、管线、电气、安监、交通、海绵城市及附属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72890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394904万元(含隧道内敷设DN1400供水管3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390万元、预备费34504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4557万元(按申报计列,最终以土地征收部门核定为准)、管线迁改费2535万元(按申报计列)。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由所属区负责解决。
四、其它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优化节能工艺,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下一阶段,请你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按城市道路技术标准建设,应完善与两端省道S366(珠海大道主线)的过渡衔接论证。同时,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要求。
2.隧道应急救援管理中心应充分论证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并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落实用地。
3.根据详细地勘报告、河床演变分析、航道论证等成果文件,进一步优化隧道、工作井等工程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4.加强与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单位的沟通,做好管线迁改及保护工作,同时,综合考虑管线运维、安全防控、应急处置等因素,进一步研究供水管管径合理性,对隧道内敷设D1400供水管、敷设220KV超高压电缆进行充分论证。
5.因临时供电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现阶段暂按申报。下一阶段进一步研究确定临时供电方案,尽量做到科学合理、节约投资。临时供电应尽量与永久供电统一考虑,确实不能与永久供电统一考虑,应考虑临电设施的重复利用或资产回收,严格控制投资。
6.加强与所属区和土地征收部门、土地权属单位沟通,明确具体征拆范围、数量和标准。督促所属区落实负责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征拆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做好渣土处置以及管廊有偿使用工作。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进一步加深研究,优化设计,完善建设方案,优化并核实道路段面和设计,明确工程数量,降低工程造价,并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备案),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主要技术标准和批复依据文件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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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标准和批复依据文件
一、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主线隧道段和接线道路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接线道路辅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
2.设计速度:主线隧道80km/h,接线道路主线100km/h,接线道路辅道50km/h;
3.路面荷载:BZZ—100 标准轴载;
4.道路宽度:隧道段为直径14.5m双管隧道(双向六车道),接线道路红线宽度110m;
5.净空高度: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2.5m
6.内涝防治重现期:50年一遇;
7.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
8.设计基准期:沥青路面15年。
(二)隧道技术标准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 年;
2.结构安全等级:主要构件按一级;
3.荷载等级:城-A 级;
4.抗震标准:结构按7度抗震设防,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设计基该地震加速度为0.10g。
5.结构抗浮:按最高地下水位的全部水浮力设计。
6.结构防水等级:二级(设备用房为一级)。
7.抗渗等级:矿山段全包防水衬砌不低于P10,其余普通段不低于P8;盾构段衬砌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12;明挖隧道根据埋深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4.1.4 条确定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8.路面横坡:1.0%(单向坡)。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依据的文件
市政府批示意见(市府办办文呈批表办文编号PX20194182)、《关于珠海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9〕88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珠海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2019年12月9日)、《关于明确珠海隧道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的函》(市财政局2019年10月30日)、《市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2019市方001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隧道工程项目用海的审查意见》(2019年10月29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隧道工程用地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2019年11月13日)、《珠海市海绵城市非试点区建设项目设计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隧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9〕107号)、《关于安排珠海市2019年第二期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计划的通知》(珠发改资〔2019〕61号)、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0〕28、54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0〕32号)、市政府签报意见(签报编号QB2020003)、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39、***、131、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