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草案)补充公示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将拟定的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坪山 | 坑梓街道 | 龙田路口城市更新单元 | 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 28000 | ① 更新方向和开发强度按照最新批准的《坑梓中心及老坑地区法定图则》执行。 ② 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4200㎡。 |
特别说明: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并满足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 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坪山新区: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联系电话:282979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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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路口更新单元公示图纸.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