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2021年省开展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41号 )通知精神,从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人民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现将调查二维码发布如下,请相关教师、校级领导、家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加。学生问卷由学校另行组织。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网上调查操作指引(微信版)》。
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
说明:该项调查是省对我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满意度网上调查操作指引(微信版)
关键说明:[1] 教师、校级领导、家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只通过微信扫二维码进行问卷填写,学生可以通过二维码或网址登陆。
[2] 六类人员的二维码各不相同,请不要扫错。建议各市县负责同志在二维码图片下边明确写上所对应的人员类型。
[3] 每个微信号可对六类问卷分别各填写一份,但不能对同一类问卷填写超过一次。
[4] 正式填写答卷的时间是11月25日~12月3日。此时间之前的填写是无效的。
1.参与调查人员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本类人员对应的“二维码”,二维码由市县教育部门下发。
2.扫码成功后,出现以下界面。如点开学校列表后看到是空的,请再扫一次。
第一步:选择本人或孩子所在的学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士不用选择,直接进入“第二步”。
对于教师、家长和学生,如果所在是多学段学校(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则进一步选择所在的学段。
第二步:阅读温馨提示,并勾选“我已阅读”,然后点击进入填写问卷。
第三步:进入问卷填写界面。对每个题目,都按本人真实感受勾选对应选项,填写完毕后,记得点击“提交”。(以下界面以“家长”问卷为例)
第四步:看到“提交成功”的页面,说明您已经成功完成填写,可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