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开展集中学习《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10月19日,州发改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委三楼会议集中学习了《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州发改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学习、管理、实施各环节全面加强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一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上岗培训,自觉主动学习行政法规和相关业务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规学习和考试并取得优良的成绩;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现有执证人员52人,全部符合行政执法执证管理要求;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严格遵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履行岗位职责,全年无执法错误,无行政复议。
《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是规范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部重要规章,从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纪律、执法责任等方面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公正、有错必纠,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