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公安局及时救护一只野生动物豹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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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10月中旬,贞丰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所长王在勇到该镇金山村开展“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途中,在路边发现一只绿色尼龙网袋内装有疑似野生动物的东西,查看四周无人,怀疑是人为盗猎的野生动物,立即与贞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系,并现场将其移交给赶来的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杨胜维。
经县森林公安局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鉴别,这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名录》里的豹猫(Felis bengalensis),经森林公安民警仔细检查后,豹猫没有受到伤害,体质良好,无需采取进一步救护治疗措施,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符合《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进行野外放生的条件,随即作出放归自然的救护处理决定,当天,将豹猫放生于珉谷街道炎山山脉森林植被较为茂盛的坡板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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