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
●20个市州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将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
●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
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同时兼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省委决定,省和市(州)两级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为贯彻落实省委决定,《通知》作出了上述具体规定,要求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及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可参加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参与本级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决策与工作部署。《通知》提出,要严把选人用人关,选调一批能力强、作风正、工作实的干部充实到扶贫战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