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A025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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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A-025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合办)
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
王少平代表提出的第A-025号“关于加强我区城市湖泊水体生态修复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合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8年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后,各地都加强了湖泊生态环境的管理,纷纷建立湖长制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按照湖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湖泊健康评估。加大对生态环境良好湖泊的严格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调控,进一步提升湖泊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湖泊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推进湖泊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
我区目前有15块河湖水体,主要分布在新江湾生态走廊5块、新江湾生态展示馆1块、杨浦公园3块、黄兴公园、松鹤公园、内江公园、江浦公园、民星公园、共青森林公园各1块,均为独立水体,不与河道相连,不承担排洪蓄水和生产任务,主要为城市景观水体。按照职责分工,目前区建管委每季度对水体进行水质监测,目前水体质量处于四类和五类水。
我局将积极配合区建管委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湖长制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2020年3月9日
承办单位地址:惠民路800号2号楼1104室 邮政编码:200082
承办人姓名:杨 斌 联系电话:2503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