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2018年度工信专项工作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公开选定2018年度工信专项工作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由我局项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名称
2018年度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需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派出2名固定工作人员定点驻我单位协助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申报、出具初审意见、材料报送、摸查填表等方面。
(一)协助完成省、市、区项目申报的发布、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转型升级、大型骨干企业、大数据产业、互联网集成、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项目。对企业提交资料的要素、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二)协助管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督促企业填报相关数据,确保企业按时完成数据填写,保障数据报送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对企业获得上级事中奖补的项目进行阶段性***,协助安排定期走访,每月至少安排两次走访调研;
(四)汇总梳理更新企业信息库,依据项目申报情况实时更新天河区企业项目台账,按时汇总梳理更新2018年工信科项目申报、摸查填表、项目验收等工作清单,保障项目申报数据完整性与实时性;
(五)协助完成省市区各项数据收集、摸查填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技术改造、人工智能发展领域、新材料企业、军民融合、智能终端产业、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目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创新驱动发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指标、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互联网+小镇建设等相关摸查填表工作;
(六)报送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至指定地点;
(七)根据项目申报整体情况,草拟天河区项目申报相关分析报告;
(八)协助委托方执行2018年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时限、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不超过30万元,由区财政出资。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2.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
3.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关项目服务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专项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服务或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安全保障能力;
2.派驻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学历;
3.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合理要求。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见***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3);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1.报价函(见***5);
2.报价明细表(见***6);
3.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4.项目派驻人员简历;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二)递交资料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天河区政府2号楼1010室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我局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选定
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局项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从信誉、资质、方案、报价等方面集体研究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局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
九、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报名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天河区政府2号楼1010室
联系人:赵庄辉
电话:38622657
***:
1.封面
2.服务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办理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
5.报价函
6.报价明细表
***:***1—6.doc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