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能力调查与发展建议项目的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精神,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我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建议参考,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我委拟委托1家在军民融合领域有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广州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能力调查与发展建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高质高效地完成企业调研、数据整理和评估分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从事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具备军民融合相关资源或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根据我委要求,完成《广州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能力调查和发展建议》项目的方案制定、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撰写、专家评审等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广州市级国内主要地区军民融合情况梳理、分析,提出广州市军民融合发展意见;
2.通过访谈、企业调研、资料整理等方式,对广州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现状进行摸底,梳理目前广州市军民融合发展优势、企业情况等,形成相关技术清单,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撑。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完成《广州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能力调查与发展建议》报告,并根据我委的意见、专家意见等进行修改完善。
(三)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委托方组织审定验收。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单位情况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佐证材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8年7月27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受理地址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楼1204室
联系人:雷超旭、陈明辉
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170。
八、其他事项
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