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促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做法
2014年10月,***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在新时期下,国家级经开区要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要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要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现将收集到的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福建省,在开发区建设工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促进国家级经开区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做法供领导参考。
一、江苏:建设“一区八园” 提升经开区国际化战略地位
根据***对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2014年12月,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提出八项具体落实措施:突出开发区在企业国际化、城市国际化和人才国际化中的作用;鼓励开发区建设“一区八园”(即创新型园区、智慧园区、金融合作创新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共建园区);进一步细化开发区分类指导;进一步细化开发区动态管理的内容;增加开发区改革试点的内容;增加中外合作园区建设;增加开发区特色发展;主要政策方面进一步细化。 江苏经开区率先响应国家关于可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的政策,借鉴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34项改革举措主要有:商务和发改部门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医院、境外投资企业和项目备案制;银监会的简化金融机构新设、升格等行政审批;工商部门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年报公示制等。
《意见》对开发区行政职能作出调整,国家级开发区根据授权行使省辖市、县(市)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及必要的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社会事务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开发区进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外资单列管理,赋予省级外资审批权限;对两国政府间确定的国际合作园区给予支持;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扶持奖励;省级环保资金向生态工业园区倾斜使用;重点扶持建设50家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考核列全省前10名的园区给予平台奖励。
《意见》对开发区的管理有了新标准: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以及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给予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对连续3年列全省后3位的实行退出机制,并对机构建制作相应调整。
二、浙江: 推进开发区改革试点 科学规划各类开发区发展
2014年9月起,浙江省2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启动多项改革试点,围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绿色发展等深化改革。衢州经开区率先完成了“大部制、公司化”改革,明确“管委会协调、公司化运作”模式改革方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阿里巴巴集团跨境贸易团队建立了共建全国试点示范区域的战略合作关系;杭州、萧山、富阳等经开区以制造业智慧化和智慧产业为重点,加快实现产业转型高端化、集聚化发展;长兴经开区则错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整合供应链、延伸价值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2014年12月,浙江省出台《关于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意见》,提出要对全省21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46家省级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进行重新整合。
在分类整合方面,浙江省按照新型城市化的战略部署,同一行政区域内或相邻的开发区,原则上以国家级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为主体;适合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工业大县(市),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体;对四至范围交叉、一个功能区块上存在多个主体的开发区,按照“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原则进行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
在积极以项目对接产业方面,2013年11月,浙江省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北京中关村共签约29个项目,协议投资额215.46亿元,衢州市政府出台《浙江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与空间规划》,确定浙江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的“一心一城四园”规划布局,即总部经济中心“一心”,山水宜居城“一城”,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智能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生物健康、电子信息等四个产业园“四园”。
三、四川:突出人才聚集优势 建设西部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
2014年9月,四川省政府出台《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条政策》,提出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西部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全国高端产业发展聚集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中心。
在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方面,四川省允许和鼓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后到成都高新区自主创业,在3-5年内保留其身份和职称,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经考核合格后,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允许将省级及省级以下所投资的成都高新区内科技型企业中的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将成都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纳入省级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范围,在成都高新区优先推进后补助方式资助企业创新研发。
在资金支持以外,首次提出建立“首购首用”及风险补偿机制,以推广应用成都高新区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对成都高新区涉及出口业务的新兴服务业企业,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方面的政策便利。
在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方面,四川省将支持建立健全成都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成都高新区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探索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动态管理,鼓励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创新组织登记为公司制法人,成为市场化的创新主体。
2015年2月5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四川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成都经开区、德阳经开区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评价的排位分别上升到前20位、前50位,全省国家级经开区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60亿美元,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亿美元,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
在突出重点产业方面,四川省各类经开区进一步强化产业的特色和品牌,重点发展汽车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提高工业集约发展程度。
四、福建:依托国家战略 发挥沿海优势 做大做强“六大产业”
2014年12月,福建自贸区获国家批准,福州开发区23平方公里全部纳入自贸区范围。福州开发区规划出台“136”战略(明确一个定位、发展三大经济、做强六大产业),积极应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发展方向定位于总部、海洋、园区“三大经济”。一是总部经济,鼓励境内外上市公司在开发区设立研发、营销、结算中心或分支机构,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在开发区建设总部楼宇。二是海洋经济,依托东盟海交所、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以及筹建中的国家海洋合作中心,推进远洋捕捞、水产品精加工、海洋生物制药、邮轮游艇、涉海金融服务、滨海旅游、高端船舶制造等产业发展。三是园区经济,完善各园区功能配套,建设产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深化对台交流合作,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项目向园区集中。
做强“六大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金融业、休闲旅游产业、传统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