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西安市领军型(新锐型)青年企业家人选的通知(工业制造类企业)
区内有关企业家:
根据市团联发〔2021〕24号《关于推荐申报首批西安市领军型(新锐型)青年企业家人选的通知》现拟在高新区范围内推荐领军型(新锐型)青年企业家人选。标准如下:
一、领军型青年企业家条件
(一)政治合格,思想坚定,坚决拥护***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本区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籍青年企业家。
(三)符合我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一般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家族企业年轻一代企业家,担任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四)征集范围:工业制造类企业,年主营收入6000万以上,近3年年均增长在10%以上。
(五)所在企业应诚信纳税,年纳税额在200万以上(农业类企业适当放宽)。
(六)所在企业应具有较高的市场估值,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新锐型青年企业家条件
(一)政治合格,思想坚定,坚决拥护***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本区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籍青年企业家。
(三)符合我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一般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家族企业年轻一代企业家,担任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
(四)征集范围:工业制造类企业,年主营收入2000万以上。
(五)所在企业应诚信纳税。
(六)所在企业应具有较高的市场估值,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三、不予支持
(一)企业和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知识产权涉嫌侵权或有争议的企业。
(二)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四、申报材料
(一)***1-3(***2、***3,二选一)。
(二)2018、2019、2020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担任现任职务相关证明资料,其中领军型青年企业家超过5年,新锐型青年企业家超过2年。
(五)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分别从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七)以上资料按顺序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1月12日12:00前,将纸质盖章版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汇总表WORD版和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 话:81156317 、81153626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qiaoj@xdz.gov.cn
***:1.西安市领军型(新锐型)青年企业家申报书
2.西安市领军型青年企业家推报人选汇总表
3.西安市新锐型青年企业家推报人选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9日
***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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