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9年上半年高陵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16元,同比增长8.7%,高于全市增速0.5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
一是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上半年,高陵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06元,同比增加1332元,增长10.2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0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2018元,同比增加107元,增长5.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57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932元,同比增加23元,增长2.5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1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3260元,同比增加180元,增长5.8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5个百分点。
二是收入结构稳定。城镇居民收入构成相对2018年构成变动不大,结构基本稳定。上半年,高陵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9.73%,同比上升0.99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比重为9.84%,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的比重为4.54%,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比重为15.89%,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