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招远市安监局四强化打造罐区五零新模式
为提高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罐区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提升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立健全罐区安全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罐区“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的目标,招远市安监局突出做好“四个强化”,着力打造罐区“五零”安全新模式。
一是强化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安监局号召14个镇(街道、区)按照危化品罐区设备安全监管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罐区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汇总表。同时鼓励企业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用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安全评价,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状况,下达明确检查任务,细化阶段性任务目标,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做到主体清,责任明。召开由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促使各单位、各企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至少做到“三个一”即“开展一次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和开展一次罐区应急演练”,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强化分级分类,做到类别清,重点明。各镇(街道、区)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检查表,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罐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全覆盖。督促检查的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周边有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凡是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的,依法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到职责清,措施明。市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乡镇、各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监管“严执法”、整治“重实效”,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采用“四不两直”、安全生产诚信警示、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警示等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专项安全大检查行动深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