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又提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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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为更好的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根据省残联的工作部署和烟台市残联《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残疾等级分级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其调整后标准:享有低保的重度困难残疾人(一、二级)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享有低保的轻度(三、四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月80元。
截止到目前,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第一季已经顺利发放,万余名残疾人受惠。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从“两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市残联不断精准更新发放名单、细化工作流程、缩短上报时间,实现百之百的全覆盖,让每一位残疾人应保尽保,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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