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集成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44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的通知》(穗民〔2016〕359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19〕5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集成项目,建立“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有利于做细做实养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越秀区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集成项目。
二、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集成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目标:建成越秀区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
(二)项目目的:通过越秀区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开展养老大配餐服务、居家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利用社会各方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为老服务,打造越秀区智慧型养老服务社区。
(三)项目要求
1.引入平台服务运作的有效服务参与机构(含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等)不低于50家,每月枢纽平台总服务量不低于2500人次;
2.接入符合资质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等)不低于10家,2020年内实现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监管不低于200床;
3.通过枢纽平台开展或者转介不低于1500人次的为老志愿服务(如:助餐配餐、***探访、健康信息采集等);
4.引入不低于5家优质的市场化家政服务企业,每月为越秀区辖内长者提供不低于300人次的家政服务;
5.设立不少于3名项目平台运维在岗人员。
(四)评估绩效指标:
1.有效链接越秀区养老服务机构约50家,家政企业机构约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约18家,预计通过平台接入机构达到50家以上,服务覆盖全区100%;
2.越秀区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上线后,预计平台上流转数据包括:平安通用户约2万户,有效服务数据50万条,家庭养老床位用户200床,有效服务数据2万条,家政类服务数据1.5万条,大配餐服务数据3万条,其他养老服务数据0.5万条。预计服务越秀区老年人10万人次。
(五)项目经费:约48.5万元。
(六)平台运维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服务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含居家养老服务枢纽平台系统集成方案与机构引入、平台有效服务转介、平台运营维护等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 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福利科(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叶文亮、黄嘉谊(83300867)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八、其他说明
(一)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越秀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