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东营区分局五统一六禁止做好创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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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东营区分局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中,以实现“五统一”、做到“六禁止”为主线,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全力打造药品零售企业文明服务品牌,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打造药店服务品牌,提升药店整体形象,为全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用药环境。
一是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文明服务公约、统一创城宣传口号、统一着装、统一驻店药师胸卡、统一创城宣传招贴画。
二是做到“六禁止”。在规范经营方面,禁止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不凭处方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禁止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禁止销售假劣药品,“三无”、过期药品;禁止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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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3:59: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