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审批工作
区林业局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审批工作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区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林业植物检疫审批工作中容易忽视且又影响执法形象的问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急需解决的事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审批工作。
一是严格检疫员行为规范,从事林业植物检疫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制服和佩带标志,主动向当事人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对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接待投诉、举报或咨询的群众,要热情礼貌、用词准确严谨,认真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是检疫员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检疫审批事宜。在办理检疫文书时,应当主动、耐心向当事人说明办事程序、途径和相关要求;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三是强化培训,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审批行为。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林业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检疫审批人员多次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切实增强检疫审批的意识,规范检疫执法行为。
四是结合行业特点,搞好便民服务。根据行业性质,而又面对的多是基层客户需不定时办理检疫审批业务的特点,工作人员,要急客户所需,不分淡旺季节,公休和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都要克服困难及时赶到中心给予办理,尽量缩短货物特别是鲜活林产品滞留时间,提高植物及其产品通行速度,减少客户不必要的损失。(区林业局 刘爱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