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管理打造法治交通品牌
自年初费改税以来,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不复存在,行政执法成为交通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县交通局开展了“实施‘四化管理’打造‘法治交通’品牌”活动,在全省交通系统打造“法治交通”品牌。
一是实施标准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该局进一步梳理了执法依据,规范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全县交通系统法制工作考评标准》。另外,还专门成立法制科,投资3万元购置了相机、***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配备了精干力量,加强对执法一线、违章处理等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是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执法有序。该局制定和完善了关于执法主体、文书使用管理、组织听证、罚缴分离等方面的17项制度规范,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对行政许可中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许可期限,行政处罚中的检查、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告知以及下达、送达、备案等环节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另外,明确了工作流程,对运政、路政、稽查、治超、港航、交管等各执法门类的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路政巡查、航政巡查、治理超限超载等行政执法事项,都制定了包括方式、步骤、时限、顺序、交接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流程,保证整个执法过程的规范有序。同时,规范了外观标识,实现了各执法门类的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标志标识等外观形象统一。
三是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该局适应费税改革新形势,积极应对交通工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进行了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交管所调整为县交通局派出机构,赋予交管所新的管理职能,各项交通业务都由交管所实行地域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分别接受局机关科室和各业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交管所基层交通管理职能;整合交通部门内部执法资源,通过合并相近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理顺交通体制,违章处理办公室统一集中省市联网处理,避免了执法处理随意性,同时由法制科派驻人员监督执法,做到了执法检查、执法处理、执法监督三权分离,形成了三权既独立,又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着力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问题。该局还投资120万元建成了集不停车路面检查平台、客货运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平台、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交通执法车辆管理平台、停车场监管平台、内部电子政务平台、交通政务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交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充分实现了交通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
四是实施人本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该局简化交通行政许可程序,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网上许可,由业户跑窗口变窗口服务向基层、乡镇、村办延伸。该局还完善了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同时推行人性化执法,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执法原则性与灵活性、执法动机与执法效果、社会形象与部门执法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既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又充分体现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