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
土地“批、供、用”在数量上的不平衡,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效果影响较大,尤其是“批而未供”经过长期的积累,制约着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的实施。近日,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根据市自然资源局下达解决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高新区需完成处置任务为91公顷,目前已完成28公顷,任务压力较大。
针对未供原因和类型,高新区管委会召集经发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环保局、投资促进局、国资公司、两园一办等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不同类型未供土地进行了分析、讨论,研究制定了拟供地措施:
一是针对已进入供地程序土地,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供地手续,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审批,简化流程,进一步推进项目供地进度。二是针对因旧村和集体建设用地拆迁未落实造成暂难供地的,责成相关部门、两园一办,进一步加大协调村居力度,加快新村建设,及时推进拆除进度,及早形成供地条件。三是针对项目调整、搁浅等造成未供土地,优先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或调整相关园区规划,引进新项目选址时,优先选定批而未供土地。四是对于在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内却在城市规划范围外未供应土地,结合城市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将城市规划、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结合,科学布局,调整利用。五是因村集体企业改制实施征收尚未供地的,安排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推进土地供应进度。六是充分利用增存挂政策,根据省厅《山东省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的通知》,及时盘活一批符合政策的未供土地。
下一步,高新区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减少建设用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更好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