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
3月14日,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满军,副县长于双胜出席会议。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食药监所所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涉及职能划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启动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食药监局三定方案(高政办发〔2014〕14号),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检验检测中心,调整了部分部门负责人,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按原计划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满军指出,在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认识到位,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拥护,认真履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本次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部署,体现出非常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本次体制改革调整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工作比较重要,要严肃工作纪律,会后划转人员要迅速到岗到位,县食药监局与各镇(街道办)要配合好,确保各镇(街道办)食药监所人员按时间要求到岗到位,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在时间上不出现丝毫断档,保证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决不允许在人员划转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满军强调,体制改革调整后县食药监局加挂县政府食安办的牌子,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今后,县食药监局要切实发挥好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由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食药监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调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各镇(街道办)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负有“属地管理”的重要责任,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作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好本区域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工作中,县食药监局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办)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各镇(街道办)要全力支持配合好食药监所的工作。各镇(街道办)要尽快在村和社区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重心下移,构建起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形成“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副县长于双胜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他指出,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提升监管水平。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积极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二要夯实工作基础,创新监管模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承担好划入、增加和加强的职责。要大力加强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要充分发挥好检验检测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三要凝聚部门合力,开创监管新局面。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肩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切实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通过综合和协调使现有的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共同抓好生产、销售和餐饮安全质量监管,形成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协调行动,实现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全方位预防和管控。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村(社区)也要形成合力,构建覆盖城乡、市场、基地的立体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