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督查我县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
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督查我县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副县长张京义陪同。
在听取了我县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督查组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了座谈、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检查了县中医院、田庄镇中心卫生院、城区泰康诊所、城区康骨堂诊所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的组织和管理、感染防控各项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进行现场提问和指导。督查组对我县中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工作严格按标准、规程落实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旨在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执业行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制定《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32家中医类别医疗机构组织管理、疫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整改,建立了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王浩同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