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创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当前,我国消防救援体系中的救援力量主体依然是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仍然后劲不足,力量薄弱。特别是在西南山区,公安消防部队均驻扎于县城以上城市,其有效覆盖范围基本在城市中心及部分城乡接合部地区,处于边远地带的乡镇、村寨高度分散,点多面广,与县市中心的距离一般都在30分钟至3个小时的车程,一时发生灾害事故,公依靠公安消防部队前去救援很不切实际,客观存在的道路交通所需时间给有效救援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困难。本文就如何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以政府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谈几点浅见。
第一,依靠政府作平台,夯实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网络。把经常性的消防工作延伸到乡镇农村、千家万户,引导、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相关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群众性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一项工作不在治标而在治本,消防工作更是如此,因为它涉及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千家万户,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单靠消防机构的工作是行不通的,必须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这些管理机构的密切配合来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形成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三级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
第二,把创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重点放在农村。西部地区农村居多,农村群众的消防意识还比较薄弱,消防工作长期滞后,由于农村经费缺乏,路途远等条件的制约,消防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经常出现“三难”问题,即消防宣传普及难,消防检查深入难,发生火灾扑救难。农村火灾日趋突出,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因此,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不仅要从舆论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而且要从措施上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人员具体抓。要根据乡镇、村的现实组织状况,充分用好民兵组织和联防队。民兵组织和联防队等组织队伍长期生活在农村居民中间,土生土长,对当地群众的生活习俗、生活环境、乡村道路、水源、居民房的结构情况熟悉,而且基本可以招之即来,便于调动,同时,又都是当地群众中身强体壮的青壮年,并且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他们是一支完全可以承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依靠他们在各乡(镇)建立一支义务或专职消防队,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县城社区、村委会、自然村应根据自己的情况,组建不同类型的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支持消防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服务单位和社会的能力。目前,西南部地区很多县级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在各村委会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在短时间内可能还难以实现,这就需要我们在组建义务或专职消防队时因地制宜,抓出典型,抓出实效,形成“以点带面”的局势,不断普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就目前看,依靠他们建立适应我县农村多种形式消防组织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没有法律依据,明确不了责任和义务;二是缺乏必要防火检查和灭火救助的基本业务常识;三是缺乏必要的灭火器材;四是经费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设想:
一是发挥县人大作用,尽快制定适合乡镇农村消防工作相关规定或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民兵组织、联防队员担负当地防火检查、灭火救助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防火检查、灭火器材必要的经费保障渠道,明确组织机构和隶属关系,明确相关制度。
二是巩固与发展结合,不断拓宽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新路子。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推动当地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和发展。同时,由消防专门机构加强对县乡村民兵组织、联防队员骨干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最基本的农村防火检查和灭火救助的基本常识。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可以实行分级管理、指导,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乡(镇)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派出所负责对村委会义务消防队业务的管理、指导。对已建立的各类型消防队伍,要有计划地集中人员培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灭火技能。另外,在小城镇消防规划中,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村镇规划同步实施,改善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处置火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配置适应乡镇、农村必需的消防器材。针对农村大都有养鱼场和水塘的特点,可以考虑配置消防三轮摩托车,车上配置水带、水***、灭火器、吸水管以及手抬机动泵,能够在乡村小道上自由穿梭;在农村依靠充足的水源可以迅速扑灭初期火灾。
四是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各项设施的建设和规划。农村地区水源相对来说较为充足,但由于消防车道不通水源地,难于满足消防用水,至使在扑救火灾中导致取水困难,造成扑救过程延长,在无力建设消防通道的条件下,要因地制宜,将养鱼场建在较为宽敞的道路旁边或者修好通往养鱼场和水塘的路,可以满足消防三轮摩托车通行便可。另外,部分村民经常在道路上堆放杂物,有的在路口设置路障,因此,农村在立足自救的同时,还必须加强道路和房屋防火间距的建设,这对于有效扑救火灾和减少火灾的损失至关重要。
五是加强指导,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发展。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政府部门要重视,消防部门要注意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训练出一批防灭火的专门人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才会更有生命力。
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分步落实。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要有清醒的认识,把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高到稳定社会,保卫经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及时给当地政府提出本地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和实施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在发展过程中,采取“先重点后一般、典型引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有较大的发展。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群防群治工作真正纳入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使消防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其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保证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组建和持续发展。消防事业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它的投入是有形的,而产出却是无形的。在县、乡镇一级建立一支得力的消防队伍,经费来源是发展的“瓶颈”,要解决这一难题,光靠哪一个单位、哪一级政府来解决都难于实现,因此,必须多策并举,多渠道、多方位争取经费。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地方政府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积极争取地方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支持;三是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借助社会各界力量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只有经费的来源有了保证,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的装备、组建等问题才可能得以解决,这支队伍才可能得以组建和持续发展。
总之,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为主体,以乡镇、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为两翼,以县、乡、村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队伍并存的网络体系。从而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