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
根据《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税务局、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申报对象
县域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用人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携带申报材料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申报资料
(一)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在职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职残疾职工上年度(2018年度)的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填好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和《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表格请到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http://www.zbdesc.org.cn)
咨询电话:0533-2262546
地址: 桓台县卫生街126号机关二区南办公楼128室
桓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