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苗学会首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
8月8日,兴仁县苗学会首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屯脚镇兴伍小学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文、副县长靳龙方、邓召秦及县苗学会理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决议增补县苗学会名誉会长、县苗学会副会长和苗学会常务理事等事项,讨论通过了《2010年贵州兴仁“八月八”苗族风情节暨兴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2010年贵州兴仁“八月八”苗族风情节暨兴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由州苗学会主办,兴仁县苗学会承办,定于2010年9月15日(农历八月初八)举行。活动的主题为展示民族风情,挖掘、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间文化,增强民族团结。这次活动目的在于讴歌和展现兴仁县各族人民,特别是苗族同胞在党的领导下幸福安康、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向世人展示我州浓郁的民族风情、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人文景观、秀丽的山水田园风光及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传承民族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保证办好此次活动,会议还决定成立风情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文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演组,交通保障及安全保卫组,“牵手走苗家”活动组6个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
会上,王学文、邓召秦就“八月八”相关工作作了重要指导,副县长靳龙方作了重要发言。
靳龙方指出,“八月”为我州法定节假日,“八月八”苗族风情节是一次展示苗族原生态歌舞、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山水田园风光为主的全州各民族大团结盛会。从2000年起,我州已连续10年成功举办了这一风情节,举办这一民族特色节日,旨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并共享发展成果。
靳龙方强调,苗族同胞要转变观念,把我们自己的节日办好;要以举办“八月八”苗族风情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与招商引资力度,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顽强拼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