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政府简政放权
我市公布2017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将以三最城市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基层和群众点菜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记者从7日下午召开的全市三最城市建设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编办将继续精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初审转报事项,进一步厘清市、县事权,继续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取消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效果开展回头看。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5月底前公布市、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管理、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年底前实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政务服务五级联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年内,我市以三最城市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三最城市建设的牵头抓总、考核督查、推广推介工作,协同推进效能提升、依法行政、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工作,保持在全省动态三最。研究制定全市2017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投资审批、商事制度、职业资格、收费清理、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
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审批过程中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清理相关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建立一口受理、统一办理机制,容缺预审和先批后审制度,建立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配合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法赋予开发区等功能区同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完善清单制度。5月底前,编制公开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和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指导垂管部门编制完善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已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规范。
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执法职责调整和机构整合工作
抓好市及区县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调整和机构整合工作。以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为重点,稳妥推进市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合理划分市区行政执法权限,理顺市区执法体制;全面推进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立职能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监督机制。统筹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卫生计生、环保、商务、旅游、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原则,明确盐业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推进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属地管理。年底前完成食盐行业管理职责移交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逐步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市相关意见,进一步下放县级管理权限,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明确乡镇政府(街办)权责,优化组织结构,推进综合执法和公共服务。
8月底前完成市及区县僵尸事业单位集中清理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分不同情况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与举办部门脱钩工作。8月底前组织完成市及区县僵尸事业单位集中清理工作。
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督促指导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6月底前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各区县同步推进。取消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外部理事管理办法和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监事选派管理机制,做好外部监事选派管理工作。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建立业务范围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在全市实施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异常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协调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体制改革,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督促市及区县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工作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继续贯彻落实***、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巩固控编减编成果。研究提出机构编制资源总量调剂、内部挖潜、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对策措施,重点保障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好年度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
创新管理方式。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的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范全市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关于中职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