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有关单位:
为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双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济科发【2020】72号和济科发【2020】73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2019年申请国家级众创空间并通过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即2020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奖补标准
按照济科发【2020】72号文件规定,对新备案为国家级众创空间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请国家级众创空间财政奖补,其运营管理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济南市国家级众创空间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
2.济南市国家级众创空间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3.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文件;
4.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营业执照。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主动联系所在园区对申报材料涉及信息进行现场核查。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所在园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kjjlm@jn.shandong.cn。
2.园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在现场考察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同申报材料一并于11月5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321房间。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园区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刘剑,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李铁骑,88871651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边红,68975222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邵健,68975271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线:钱凤英,88733089
创新谷发展中心:赵慧,86527781
高新区联系方式:刘敏,88875157
***:***1:济南市国家级众创空间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2:济南市国家级众创空间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docx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0月30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