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全面启动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检查
根据济南市物价局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有关问题现场会统一部署,区物价局将切实抓好机动车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停车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我市相关停车收费政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严格按照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示牌公示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停车优惠和限制的条件应予以明确,不得在公示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全面推行停车场收费双色公示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使用蓝色收费公示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使用橘黄色收费公示牌。使用智能电子支付系统APP收费的停车场,在收费软件中要提前告知和醒目位置提示停车场类别、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
区物价局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的监制,密切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对辖区停车场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撰稿人:王孟春 审核人:张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