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国地税联合制定工作制度不断将国地税合作向深层次推进
日前,盐都地税局、国税局对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合作规范(3.0)》的要求,联合制定《盐都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系列工作制度(试行)》,对注销登记、签订税库银协议、风险应对、欠税清理“四大类”合作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将国地税合作向深层次推进。
卡好扎口,推进联合注销税务登记。印发《联合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制度》,纳税人只需向联合办税厅窗口提交注销申请即可。联合出具《清税证明》,为纳税人免去来回奔波之劳,实现注销税务登记环节的“三合一”,即联合受理、共同核查、协同处理。双方通过同步核查、信息共享,杜绝注销企业国地税状态的不一致,解决国地税信息不通的问题,实现涉税风险的有效沟通、协调应对,共同降低涉税风险。
减负便民,落实税库银协议联合签。建立《税库银协议联合签订工作制度》,明确三方协议签订过程中,国税、地税相关责任部门各自工作职责、操作规程,纳税人可任意选择一方申请办理三方协议签订业务,接受单位将验证成功的协议及时向另一方进行传递。通过国地税密切协作、内部流转,共同做好纳税人三方协议号、银行账号、清算行号等重要信息的录入、生成,确保涉税信息的全面完整,减轻纳税人“多头跑”负担。
整合资源,保障联合风险应对实效。进一步发挥双方优势,在前期推进风险案源联查的基础上,开展深层次的税收风险管理合作,通过常态化执行《联合风险应对管理工作制度》,推行风险提醒、风险应对的联合开展,切实将税收行业风险降到最低,达到堵漏增收的最佳成效。7月份,联合对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钰明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风险应对,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办处理,取得较好地应对绩效。
完善机制,助力联合清欠顺利开展。出台《联合清理欠税工作制度》,制定联合辅导、联合通报、联合清缴、联合管理等针对性清欠举措,形成合力,解决了单方管理欠税问题力度不够、手段单一、管理措施匮乏的问题。共同议定每季后15日内,通报欠税情况,对三大类情形严重、情节恶劣的纳税人,给予***停供、限购等递进式的保全或强制处理。共同压缩欠税规模,防止和减少新欠发生,切实提高清理欠税效率,促进纳税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