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加码博士后奖补政策细化博士后基地管理
为贯彻落实靖江市“马洲英才”十条新政,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完善博士后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赋能作用,近日,市人社局正式出台《靖江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涵盖基地设站运行、博士后人员进站资助、在站管理、科研成果资助等多个方面,具有扶持范围广、资助力度大的显著特点。凡在我市范围内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可享受50万元或30万元的设站补贴,获评国家级或省级示范基地的,可享受50万元或30万元的奖励;设站单位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可享受10万元招收奖励;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享受为期2年、每月4千元的生活补贴,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研究项目奖励。除此以外,凡在站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部门立项资助的,将给予1:1的配套资金。
《细则》还加大了对设站单位的管理力度,市人社局将定期对全市各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对评估不合格的,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甚至予以撤站。
据了解,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2家,累计培育省双创博士11人,科研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约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