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促社保服务效能新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让办事单位和群众有更加满意的社保服务体验,近日,区社保中心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服务对象的维度着眼,着力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保障安全运行上立规矩、强管理,制定了《区社会保险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保障安全运行全员责任制》、《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工作日中午值班及补休暂行办法》、《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值班负责制》等四项制度,以完善规范的制度建设推动“社保人”优质服务的习惯养成。
窗口服务规范标准化。社保窗口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主桥梁”、“主载体”。制度明确了规定动作,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岗前“七要”、岗中“六到位六禁止”、岗后“五须”等24条窗口工作服务规范,全方位提供优质规范的经办服务。为推动首问负责全面落地,制定了业务导办事项表,共分18大类70项办事事项,对办事群众咨询办理不属本窗口社保经办业务事项的,做到对经办事项、办事地点、经办人、工作电话、业务管理部门“一口清”。
业务办理工作日不间断。为解决外地来淳办事人员不能在作息时间内到淳、部分群众工作时间无空办事等不对称问题,最大限度为服务对象工作日提供全时段社保服务,安排社保、医保服务两个大厅工作日中午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守。同时工作日由各业务部安排一名负责人到服务大厅值班,提供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疫情防控和办事引导服务,协调处理各类问题,对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保障安全责任全员制。全面将上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落实落地,根据区社保工作实际,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导向,把保障安全的责任体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人员,压紧压实了责任链条,按人员类别细化安全检查规范,在防火、防盗、用电用水安全及危险品禁入、冲突异常情况、人员疏散等方面提供安全运行保障,确保中心各业务部及社保服务大厅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