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浦口区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2018年度浦口区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2017-2018年度浦口区扫雪防冻
工作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我区扫雪防冻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资源合力,建立扫雪防冻工作运行机制,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根据市扫雪防冻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浦口区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扫雪防冻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扫雪防冻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扫雪防冻工作;负责通报雪情预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二、保障范围
全区范围。以长江隧道进出口沿线、长江三桥、浦乌路、浦泗路、宁滁快速路等进出城主要通道、各街道(场、园区)的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桥梁、立交桥、高架桥、坡道为保障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畅通。
三、组织原则
全区扫雪防冻工作实行“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以各街道(场、园区)为主要责任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任务;区城管局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扫雪防冻工作。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把扫雪防冻保障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机制,切实完善各项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有关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等级划分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下。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下。
五、预警响应
区扫雪办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防冻各项准备工作。
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成员单位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在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区扫雪办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区扫雪办检查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各备勤点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市政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基础上,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保障道路通行条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供应。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按照区扫雪防冻应急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六、应急响应
Ⅲ级,中雪
1.各街道(场、园区)、相关部门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
2.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3.沿街单位、店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门前无积雪。
Ⅱ级,大雪
1.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重点支援长江隧道进出口沿线、三桥、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相关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Ⅰ级,暴雪
1.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通管理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救、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积极排查,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发生灾害后,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划分,在区扫雪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七、除雪作业要求
1.各街道(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收看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及时通知作业单位、人员、车辆进入待命作业位置,确保短时间内集结并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中雪降雪过程中,桥梁、坡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每2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除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城区主干道、长江隧道进出口沿线、三桥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1股道路的畅通。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主次干道、长江隧道进出口沿线、三桥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全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长江隧道、三桥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八、责任分工
各街道(场、园区):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全责。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及桥梁、坡道的积雪清除;负责发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铺开展扫雪防冻工作,并组织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商家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负责区域内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的抢险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店家予以“曝光”,实施新闻监督。
区督考办:负责对各街道(场、园区)、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行职责及失职行为提出问责。
区城管局:承担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环卫工人投入扫雪工作,并适时组织车辆上路冲、扫积雪;负责所养护的桥梁、行道树的积雪清除及防灾抗灾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场、园区)落实道路及沿街单位、商家扫雪情况,指导街道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责任区积雪的单位、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调动驻区部队及院校、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主要路段的扫雪;组织调度300名民兵参加扫雪,民兵机动扫雪突击队由人武部统一安排。
区气象局:在正常的降雪季节内,每周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特别天气时,每日发送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每1小时发送一次天气预报。
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供气管网的安全防护工作。
区建工局:负责管理范围内在建工地扫雪防冻工作;成立2-3支由10-20人组成的应急突击队,配备机械,遇大雪天气,对重点工地进行突击扫雪。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疏散、安置,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助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区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出入口、立交桥、坡道等地段的扫雪防冻工作,并检查客运站的扫雪及安全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灾害的防范、抢险救灾及生产恢复工作。
市公安局浦口分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区指挥部批准)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驾驶员主动避让扫运雪、撒盐人员和车辆,并配合城管部门及街道场区做好扫雪防冻的有关执法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对扫雪防冻预案的制定、工具准备、隐患排查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相关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护工作,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区卫计局:负责区属卫计系统各单位扫雪防冻工作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扫雪防冻的安全检查和督查整改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加油站油料供应,特别是加强低凝点柴油的保障供应。
区房产局: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防止倒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和开展灾害自救。
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全区扫雪防冻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幼儿园校舍及设施的防护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全区学校、幼儿园停、复课的组织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街道(场、园区)、部门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钢架类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有关扫雪经费的落实,对全区扫雪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三桥大队:负责所管辖路段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落实长江三桥防滑措施,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适时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和限速行驶。
区消防大队:做好扫雪防冻的应急处理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的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区交通集团:负责组织所辖道路、工地、企业等的扫雪防冻工作。
长江隧道公司:负责长江隧道北进出口管辖区域的扫雪防冻工作;做好灾害预防预案并组织实施。
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北店: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
九、保障措施
1.各街道办事处(场、园区)、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除雪用铲车(轮式装载机、轮式推土机)。江浦街道不少于15台,其他街道各不少于10台,海峡两岸科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各不少于6台,其他有责任路段及有突击扫雪任务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铲车供车单位、驾驶员姓名及联络方式,特别是春节长假期间及夜间,必要时集中安排吃住,保证一旦需要,最短时间内进入指定地点。
2.各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各相关部门需要准备除雪防冻用盐的,可与苏盐江北公司联系购买。地址:六合区葛塘街道昌升路10号,联系人:达庆琦,电话:139****1427。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冻工作是各级政府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各街道(场、园区)要依照“门前三包”规定,明晰沿街单位的责任区范围,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死角”。要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同时对扫雪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雪。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或只签订责任书但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街道(场、园区)及相关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要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储备适量工业盐或尿素,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
(三)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扫雪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春节长假期间,适逢部队院校探亲放假和春运高峰,各责任单位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基层要保证一定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应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区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1、浦口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成员名单
2、浦口区主城区扫雪防冻工作责任网络表
3、浦口区区内重要干道扫雪防冻工作责任网络表
4、浦口区相关责任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责任网络表
5、区级机关各单位扫雪防冻工作责任网络表
6、浦口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7、扫雪机械、工具准备情况及联络方式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区委各部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