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接受南充验收
自2014年以来,阆中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多项举措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全力确保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4年5月,该市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原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强化宣传,大力营造氛围。该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宣传,共悬挂(播出)标语12000余幅(条),制作宣传展板10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0余份(册),开设禁传讲堂10余次,签订禁传承诺书20000余份。
三是措施得力,取得成效明显。该市通过监管全域覆盖不留死角、挂图作战精准打击,构建机制着眼长远等有力措施,先后查获了“阆中市四元街隆力奇专营店”、“阆中市天象广场太阳神口服液专营店”、“张建辉传销案”等一系列传销案件,其中刑拘5人,遣散传销人员100余人,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分子。
11月24日,南充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验收组对阆中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现场检查了柏垭镇政府、阆中七一中学等重点创建单位,考察打传工作阵地建设、人员落实、长效机制、软件档案等工作是否落实。
在验收汇报会上,阆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拿云向验收组作了关于阆中市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汇报。周拿云指出,自2014年以来,该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基本建立了打击、控制、防范、管理、教育“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验收组对阆中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阆中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完善、责任健全、监管到位、公众满意度较高。验收组表示,要将阆中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向全南充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