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积极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立足职能,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推进法治一体建设,把牢基层治理“方向盘”。稳步推进全区法治建设,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成立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江宁巡回审判点和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实现全年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较上年下降50%以上,诉前化解率提升至当年50%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织密基层治理“保护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建立“枫桥经验江宁办法”“134N”工作机制,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现场会上推介“江宁经验”。编制《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指南》,深化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建设,打造22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其中周德宏、彭德华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南京市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1831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114件,成功率99.1%,乡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99%。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唱响基层治理“协奏曲”。制订江宁区“八五”普法规划,健全优化全区“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全区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516名。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27场,发放宣传资料12.6万份,受教育群众约7万人次。
四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搭建基层治理“连心桥”。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在全省率先设立江宁、金陵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71件,办理法律帮助1154件,法援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待咨询16924人次。开展公证办理“减证便民”行动,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6大类15项公证事项中涉及的部分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7208件。
五是推动特殊人群管理,撑起基层治理“安全伞”。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申报创建全国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大力推行智慧矫正应用,形成了区中心-4个分中心-司法所三级联动,“三区十七室”布局合理,集监督管理、分析研判、实时监控、立体防控、快速应对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监管教育体系。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10人,目前在册824人;接收安置帮教对象621人,在册2930名;接收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对象4人,在册84人,衔接率、帮教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