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医疗机构静脉输液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本网讯 12月17日,全县首场村级医疗机构输液管理培训在高家堰镇卫生院拉开帷幕。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受县卫计局和高家堰镇卫生院委托对高家堰镇卫生室的全体乡村医生进行了静脉输液、徒手心肺复苏等相关护理技能培训。
近年来,村卫生室静脉输液业务开展十分广泛,且呈大幅上升势头。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小病大治、大病久治,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也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了潜在危害。部分村卫生室硬件条件薄弱,缺少必要的抢救药品、抢救设备和抢救技术,一旦出现输液反应或者病人出现危象,难以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置,延误病人的最佳抢救时机,危及病人生命安全。乡村医生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对输液知识、输液技术掌握不够,难以保证输液治疗的安全,由此引发的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静脉输液管理,降低输液安全隐患,保证患者就医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对全县村卫生室静脉输液管理进行规范。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卫生室(含分室)开展静脉输液许可的培训、验收、考试、考核,具备输液条件的村卫生室确需开展静脉输液的,应向辖区所在卫生院提出开展静脉输液服务的书面申请,由乡镇卫生院组织业务考核(考核标准由县卫计局统一制定),业务考核包括房屋设施设备、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三个部分。乡镇卫生院组织验收考核后将考核合格名单报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村卫生室静脉输液许可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村卫生室未经审批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高家堰镇卫生院行动迅速,收到文件通知即开始准备资料,编印《高家堰镇乡村医生业务培训资料汇编》,随即开展培训,当日,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郑兰英就静脉输液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一进行了解析操作指导。五官科护士长文嬉和外三科护士长田玲进行了徒手心肺复苏的讲解与演示,并且手把手地指导每位医生进行训练。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覃雪峰就常见病诊治、静脉输液指征等相关知识进行了逐一讲解。乡村医生们表示收获很大,将不断学习,按要求提出输液许可申请,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准入资格,更好更安全地为村民搞好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