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与开发区管委会联手规范园区市场主体准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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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为了不影响长阳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和布局,避免形成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新的困扰因素,工商部门经与开发区管委会商议,对进入开发区生产经营或者开发区内申请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的准入问题,将从6月1日起实行会商制度。
会商制度的主要措施是,对于申请进入开发区生产经营或者开发区内申请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在提供经营场所或者住所证明时,先由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意见或者直接出具证明,工商窗口据此受理、核准登记。采取上述措施的目前有三大园区,即长阳经济开发区(白氏坪)、创新产业园(津洋口)和磨市新型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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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4:17:44重新编辑